招标公告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2023-08-28 14:57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处置量约4000吨。
2.2比选范围: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质量标准:符合比选人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污泥处置设施或工艺的环评及批复文件。
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运输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若比选申请人不具有上述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须与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单位签署运输协议(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运输协议)。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合同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比选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
2)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比选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项目,处置量约4000吨。
2.2比选范围: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质量标准:符合比选人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污泥处置设施或工艺的环评及批复文件。
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运输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若比选申请人不具有上述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须与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的单位签署运输协议(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运输协议)。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合同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比选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
2)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比选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8月30日17时00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6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050081 | |
联系人: | 安跃莉 | 联系人: | 杨志、王培、陈志召 |
电话: | 15630168313 | 电话: | 0311-83086977/8、1803291870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sctzb@126.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3712010200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