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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医废) 底渣清运及处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9-07 14:39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医废)底渣清运及处置(二次比选人为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医废)底渣清运及处置(二次)。
    2.2比选范围: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医废)底渣清运及处置,需清运及处置约600吨。
    2.3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比选文件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当地环保局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比选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如第三方负责运输的,由第三方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并提供双方签署的有效运输合同;
    3.1.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9  7 09:00时-2023 9  11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当地环保局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第三方负责运输的,由第三方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双方签署的有效运输合同;(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14  日    09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石家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褚固村西北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邮政编码: 050000 邮政编码: 050000
    联系人: 张琳 联系人: 王欢、郭盼、白玲玲  
    电话: 18931872156 电话: 0311-86982566、19031411915、17731101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