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二次) 比选公告
2023-10-13 13:41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二次)比选人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采购微砂材料约需195吨,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比选范围: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天然海砂优等品标准,符合OTV ACTIFLO工艺设计对海砂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1.2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能力资格证明(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海砂或微砂或石英砂的加工或筛选)。
3.1.2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时,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能力资格证明(证明材料以制造商营业执照为准,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海砂或微砂或石英砂的加工或筛选)。
3.1.3申请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满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中须写明:“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天然海砂优等品标准,符合OTV ACTIFLO 工艺设计对海砂技术要求”,其他承诺内容自拟)。
3.1.4申请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资料。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3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0 月 17 日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3)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4)比选申请产品满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诺书;(5)比选申请人的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参选文件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20 日9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二次)比选人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采购微砂材料约需195吨,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比选范围:石家庄水投生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微砂采购项目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天然海砂优等品标准,符合OTV ACTIFLO工艺设计对海砂技术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1.2申请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能力资格证明(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海砂或微砂或石英砂的加工或筛选)。
3.1.2申请人如果是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同时,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能力资格证明(证明材料以制造商营业执照为准,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海砂或微砂或石英砂的加工或筛选)。
3.1.3申请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满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中须写明:“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天然海砂优等品标准,符合OTV ACTIFLO 工艺设计对海砂技术要求”,其他承诺内容自拟)。
3.1.4申请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资料。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需要比选申请人提供】;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 10 月 13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0 月 17 日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3)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投标须提供);(4)比选申请产品满足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诺书;(5)比选申请人的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参选文件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20 日9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参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 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明路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63号汇特大厦201北区 |
邮政编码: | 050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联系人: | 张梁峰 | 联系人: | 郭盼、白玲玲、王欢 |
电话: | 0311-89920996 | 电话: | 0311-86982566、19031411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