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仪表采购 招标公告
2023-11-27 09:5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核字【2020】 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1.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标准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生物池中的污泥浓度在线测量仪(更换)、硝氮在线测量仪(新增)、溶解氧在线测量仪(新增),以及电缆、电缆桥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唯一授权。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授权商仅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
(4)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11 月 27 日00:00时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07: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相关资料等,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注:潜在投标人如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9日 08: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特别提示:
1、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670元,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5、本项目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投标人及下属二三级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6、投诉举报渠道:
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1-82203136
行业监管部门:石家庄市鹿泉区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稽查大队0311-82283919
特别提醒:(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311-82971337)。(2)《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北京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参阅。(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可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完成获取保证金账号(如需)、下载招标文件等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密上传等工作。(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赵博园 联系电话:0311-86958900 或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明路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联系人: | 赵华芳 | 联系人: | 赵博园、周纯 |
电话: | 0311-83897321 | 电话: | 0311-86958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