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2024-03-15 16:50
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2 采购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供水公司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详见技术要求
1.5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东南地表水厂(建华大街以西,308国道以南,仓盛以北)
工期:自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项目地块进行踏勘、收集报审资料、对地块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查、编制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
技术参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9)《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10)《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1〕32号);
(11)《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
(1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7号);
(1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32号);
(14)《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5)《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6)《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1)《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
(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
(18)《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19)《河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指引(试行)》。
(2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1)具有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熟悉土地征收业务,一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委托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
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15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3年3月19日17:00点前。潜在供应商应以快递等方式寄送报价单,并注明联络人及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与西三庄大街交口北行100米八水厂院内
联 系 人:于伯龙
电 话:0311-66176703、15512440925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2 采购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供水公司石家庄东南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详见技术要求
1.5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东南地表水厂(建华大街以西,308国道以南,仓盛以北)
工期:自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项目地块进行踏勘、收集报审资料、对地块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查、编制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
技术参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7)《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201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9)《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10)《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1〕32号);
(11)《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
(1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7号);
(1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2〕32号);
(14)《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5)《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6)《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1)《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
(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
(18)《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19)《河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指引(试行)》。
(2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1)具有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熟悉土地征收业务,一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业绩。须提供查询方式及证明材料(委托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
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1500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3年3月19日17:00点前。潜在供应商应以快递等方式寄送报价单,并注明联络人及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与西三庄大街交口北行100米八水厂院内
联 系 人:于伯龙
电 话:0311-66176703、155124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