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开询比
2024-04-16 10:45
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2 采购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详见技术要求
1.5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石获南路北侧、中营街西侧、中营西街东侧,幸福城南侧。
项目建设规模:泵站建设规模为10万m3/d;配套管网建设内容:DN1200输水管线约3.2公里,包括:时光街(石获北路-石桥南路)、石桥南路(时光街-中营街)、中营街(石桥南路-西北泵站);DN500配水管线约1.5公里,主要是三简路(苑东街-西二环)。
项目总投资:1.5亿元
工期:自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30日历天。
询比范围: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收集项目资料、进行风险调查并对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查、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一个社会稳定风险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技术参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
实施;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9)《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10)《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1〕32号);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492号);
(1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13)《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
(14)《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5)《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6)《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1)《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
(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
(18)《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1054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4年4月19日17:00点前。潜在供应商应以快递等方式寄送报价单,并注明联络人及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与西三庄大街交口北行100米八水厂院内
联 系 人:于伯龙
电 话:0311-66176703、15512440925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2 采购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详见技术要求
1.5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中心城区西北片区加压提升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石获南路北侧、中营街西侧、中营西街东侧,幸福城南侧。
项目建设规模:泵站建设规模为10万m3/d;配套管网建设内容:DN1200输水管线约3.2公里,包括:时光街(石获北路-石桥南路)、石桥南路(时光街-中营街)、中营街(石桥南路-西北泵站);DN500配水管线约1.5公里,主要是三简路(苑东街-西二环)。
项目总投资:1.5亿元
工期:自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30日历天。
询比范围: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收集项目资料、进行风险调查并对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查、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一个社会稳定风险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3、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技术参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
实施;
(8)《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9)《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10)《关于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1〕32号);
(1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2]2492号);
(1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13)《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规[2021]1号);
(14)《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5)《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16)《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1)《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
(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8);
(18)《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7921-2011);
2.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105400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4年4月19日17:00点前。潜在供应商应以快递等方式寄送报价单,并注明联络人及电话(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等。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石家庄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与西三庄大街交口北行100米八水厂院内
联 系 人:于伯龙
电 话:0311-66176703、155124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