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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比选公告

    2024-06-12 11:03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比选人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
    2.2 项目概况: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
    2.3 比选范围:随车吊汽车、平板车采购;
    2.4 质量要求:满足甲方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2.5 交货期:自采购人付款后 7 日内完成供货及调试;
    2.6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8最高限价:58万元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供应商应满足本项目所有技术要求,并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3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6 1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6 月 18  日 17 时 30 分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料上传平台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比选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水务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 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石家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三庄街交口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安跃莉
    电话:0311-66176703 

    采购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国际城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郭伟超  康晓红
      电话:0311-6656078